共得乐商事,共得乐工业(以下简称我司),为了保护利用网页者以及客户个人特定情报(简称个人情报),我司认为有重要的社会责任,细心注意以及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情报。我司对个人情报将根据以下来保护。 | |
(1) | 管理个人情报时,我司员工严格注意个人情报的重要性。 |
(2) | 我司在收集情报时,会跟有关方面事先预知,在必要的范围里收集。 |
(3) | 我司收集的个人情报,原则上不向第三者提供,以下为例外。 ・法令上没有明确规定 ・本人同意 ・在告知范围内委托 ・个人情报不是特定个人的情况下 |
(4) | 我司对个人情报的不合法采集,个人情报的丢失,泄漏等将采取措施。 |
(5) | 遵守有关个人情报的法令,法规。 |
(6) | 遵守关于个人情报程序的改善。 |
(7) | 我司接受刊登的各项情报咨询。 |
2010年7月28日 共得乐商事 共得乐工业 |